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王子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宪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宪胜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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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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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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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项目 2009年3月31日 2008年12月31日 增减幅度(%)
应收票据 1,698,162,456.01 725,219,632.13 134.16
应收账款 77,598,667.70 133,411,056.12 -41.83
预付款项 536,518,339.50 365,658,430.59 46.73
工程物资 14,039,085.41 3,809,734.95 268.51
应交税费 24,224,744.15 42,924,628.98 -43.56
应付利息 21,780,000.00 10,890,000.00 100.00
变动说明:
(1)应收票据变动原因:收款政策变化,收取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2)应收帐款变动原因:加大货款催收力度,及时回笼资金。
(3)预付帐款变动原因:预付煤款增加所致。
(4)工程物资变动原因:工程备件增加。
(5)应交税费变动原因:本期应交的增值税减少。
(6)应付利息变动原因:计提企业债券利息未支付。
2、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项目 2009年1-3月 2008年1-3月 增减幅度(%)
营业收入 4,853,476,834.80 8,816,742,558.91 -44.95
营业成本 4,810,814,787.11 8,125,723,864.66 -40.80
营业税金及附加 31,684,766.66 57,275,560.90 -44.68
销售费用 53,248,034.96 83,536,856.04 -36.26
财务费用 122,015,901.43 40,237,076.88 203.24
利润总额 -327,035,916.33 328,905,542.62 -199.43
所得税费用 9,138.67 91,911,326.76 -99.99
变动说明:
(1)营业收入变动原因: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钢材市场需求急剧萎缩,钢材销量及单价较去年同期下降所致。
(2)营业成本变动原因:钢材产销量减少及生产成本降低所致。
(3)营业税金及附加变动原因:报告期营业收入减少,实际上缴增值税减少所致。
(4)销售费用变动原因:出口钢材减少,公司到港口运输费用减少所致。
(5)财务费用变动原因:部分在建工程完工后专项借款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以及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6)利润总额变动原因:产品毛利率下降所致。
(7)所得税费用变动原因:利润总额减少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项目 2009年1-3月 2008年1-3月 增减幅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79,116,016.34 926,824,027.07 -194.8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211,542,811.96 -361,216,229.19 41.4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65,990,755.32 -311,744,470.47 377.79
变动说明: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利润总额减少及收账政策变化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固定资产构建项目陆续完工,投入比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为补充流动资金增加银行贷款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改承诺:
1、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2、在满足上述条件后的二十四个月内,如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安阳钢铁股份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五。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安阳钢铁股份总数百分之一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3、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4、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安阳钢铁全体股东所有;5、如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未违反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本次所增持安阳钢铁权益的股份,自登记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未违反承诺
发行时所作承诺:
1、集团公司承诺: (1)本公司作为股份公司控股股东,不会就1993、1994年度利润分配问题向股份公司或有关部门提出任何有利于本公司的要求或请求;(2)如果股份公司内部职工股股东或任何其他第三方就1993、1994年度利润分配向股份公司或有关部门提出要求或请求,该要求或请求所引致的风险及损失全部由本公司承担。2、集团公司承诺并保证:集团公司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家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股份公司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集团公司不利用其控股地位从事有损于股份公司利益的行为。
未违反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受金融危机的影响,钢铁市场价格大幅下滑,需求严重萎缩,公司第一季度利润亏损,预测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仍为亏损。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尚未制定现金分红政策,公司将最晚于2009年6月30日前完成对公司章程的修订,明确现金分红政策。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子亮
2009年3月31日